父亲最近找出来一张老地契,是1954年土改后政府给爷爷兄弟俩的,后来爷爷从乡下上城里做小买卖,离开了村里。这张地契上的房产如今还在村上。现在村上的地皮可比以前值钱多了,虽然还及不上城里面动辄几万的,但是几千一平米还是有的。不过房产的主人好像易主了,几十年过去,也无法证明当年爷爷跟现任房主之间是否有过什么交割。
当年的“苏南区无锡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是清晰的写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确认,本户所有土地共计x亩,房产共计房屋x间,地基x亩,均作为本人和本户人家私有产业具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这样说来,要是哪天拆迁就是违宪的吧?不过宪法自从54年以后改了几次也记不得了,如今的政府还是当年那个一心为工农的政府吗?
让我想起:Pi的奇幻漂流里头,那一家人的动物园,土地是国有的,但是上面的动物是属有财产,可以带走。。。
@勺子有道理
70年到期收归国有。
@ChoJemmy2024年……
你们应该拿着找共产党要地去。
@Winter
40,50年代都是拉拢人心用的
@Bigman那时候估计是真心的。
契約還是寫繁體字呢 ! 我又在匪區了 ~ 哈哈 !
@希琳娜……汗,孙国父的头像今年国庆节又挂在天安门了,你还说匪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