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终于顶不住了。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杭州这事情是个公共事件。主要是撞了浙大的。要知道
杭州飙车撞人案变公共事件 70
码成网络新名词 2009
年 05 月 15 日 04:01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董碧水 检索杭州新闻,5
月 7 日晚 8:10 分发生在文二西路的一起车祸无疑是近日最令人关注的事。随着这起交通事故被争相报道、转载,不仅引爆了网络舆论,继而演变成一次持续发酵的 “网络舆论事件”,这恐怕是许多人未曾料到的。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一辆疾驶而过的三菱跑车,撞飞了一名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年轻人。肇事者和受害者都是 “80 后” 年轻人,不同的是,一个是开着跑车的富家子弟,一个是毕业于名校的阳光男孩。 此后,网络如同一个被打开的魔匣。
杭州史上最强
“人肉搜索” 20
岁的肇事者胡斌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三学生。事发前,胡与两名同伴各自驾驶高档跑车,在属于市区道路的西湖区文二西路上狂飙。目击者称,事发时车速至少在每小时 100 公里以上。而准备与同事一起去看电影的受害人谭卓此时正行走在一居民区前的斑马线上,不幸遭遇车祸,被撞飞至 20 米外,送浙江省同德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谭卓,25
岁,来自湖南宁乡。2002 年考入浙江大学,就读信电系通信工程专业,2006 年毕业后留在杭州,进入了一家通信有限公司工作。谭的同学和同事介绍,谭卓在浙江大学学习和工作期间表现都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谭卓被撞意外身亡的消息当天就出现在网上,并引起网民关注,在杭州当地知名论坛
“19 楼”,网友们纷纷发帖悼念这个逝去的年轻生命,谴责肇事者。之后,一篇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 F1 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 5 米高》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发帖者随时更新事件的最新动态,引来大批网民发表对飙车族的留言,回帖超过 1.4 万条。 同时,论坛上一张摄自车祸现场的肇事者同伴在出事后勾肩搭背、嬉笑风生的照片,也让网民群情激愤,而一些目击者
“‘赶紧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到底该怎么处理’,肇事者母亲随后打了长时间电话”,以及 “可以用钱摆平” 等来自事故现场的细节描述被反复传播,聚合起了网民的情绪。 通过现场肇事车浙
A608Z0 的牌号,网民搜索发现,事发前胡某就有与同伴驾驶跑车在市区道路上飙车的经历。2008 年 12 月 1 日,在杭州建国北路乐购超市附近,这辆涉嫌改装的跑车就在路面上玩起了 “漂移”,当驾车人准备离开时,巡逻的交警恰好路过,车被拦下。 在车辆违章记录里,网民搜索到,这辆肇事车还有超速的
“前科”:2008 年 12 月 7 日,该车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限速 120 公里的地段,违章超速,时速高达 210 公里,超速 75%。 胡的
空间” 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网民看到,主人心情在 5 月 8 日凌晨 2 时 49 分被更新:“一片空白,闯大祸了。” 这一 “更新” 让网民们质疑,在涉嫌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肇事后,胡没在第一时间被刑拘,竟还能回家上网? 搜索到的信息的曝光,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追问,这样一个富家子,无论怎样飙车、怎样违法,执法部门为何熟视无睹?在网民看来,这样的执法行为,显然比胡某的违法行为更可怕。网民认定,敢把城市道路当
F1 赛道,肇事者的家庭背景肯定会影响警方办案。 随后,围绕肇事者胡斌,网民在网上进行
“人肉搜索”。胡的校内地址被曝光,更多的详细资料被公开。除了胡的个人信息,其家庭信息也遭到了网民的人肉搜索。从 5 月 9 日凌晨开始,陆续有网民公布了肇事者胡斌及其父母的身份、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网民披露称,胡斌的母亲也就是肇事车车主名叫陆红英,是杭州一家网络通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还是市政协委员。 “70
码” 成为网络新名词 至此,网络一片哗然。尽管事后证实,肇事者胡斌的身世并非如网上传的那样显赫,其父母是做服装生意的,政协委员、法人代表只是与胡母同名同姓。但这场发生在
“人间天堂” 的惨剧,还是令无数善良的人们扼腕痛惜。杭州市市长蔡奇用 “骇人听闻” 四个字,来形容这场事故。 事故发生在杭州城西一个热闹的路段,路的两边,一南一北分别是
“紫桂花苑” 和 “南都公寓” 两个高档小区,二者门对门,有一道斑马线相连。事发时,谭卓由南往北,走在斑马线上,本该靠北西行的跑车,竟飞速驶过路中的黄实线,在靠近大路南边的斑马线上,撞飞了谭卓,使其飞起四五米高,并摔落在 20 米开外的地方,有路人甚至以为撞飞的只是汽车的一根保险杠。由于事发的时间是 8 时 10 分左右,目击者特别多,这样的事实基本上为当时在场者公认。 5
月 8 日,杭州市西湖交管部门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车祸事故的处理进展。新闻发布会上,警方称,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见证人的陈述,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时速是 “70 码” 左右。对肇事者飙车行为的追问,警方声称,飙车只是民间说法,交通法中并无这一概念。 这一说法显然未能得到公众的认可,也招致了现场目击者和网友的极度愤慨与不满。目击者认为,当时肇事车的时速至少有
150 公里。有网民专门亲身实验,车辆时速 70 公里只会将一只桶撞飞 10 米左右。而在 “5·7” 案中,谭卓 “被撞飞 5 米高、20 多米远”,70 码的说法显然不能成立。 在天涯论坛上,有网友经过细心演算称,时速
70 码的汽车要将人撞出 20 米远、5 米高,除非谭卓是以每小时 40 公里的速度与三菱跑车面对面碰撞。“显然,这连博尔特也做不到。”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辆专家认为,根据肇事车原有的刹车顶级配备,100
公里时速刹车到 0 大概需要 35 米,车辆撞到人以后过了 50 多米才停住,根据驾驶员的本能反应,假设他当时全力刹车,车速至少在百公里以上。这条道路限速 50 公里,说肇事者当时超速一倍以上,绝对不算冤枉。 一句
“70 码”,将杭州交警送上了风口浪尖,舆论纷纷指出交警的处理有偏袒肇事方之嫌。质疑还包括:胡斌肇事后未在第一时间被刑拘,之前胡驾驶的肇事车涉嫌改装,有多次违章、多次超速的记录等。人们追问,在限速 120 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时速高达 210 公里,超速 75%,为何不被吊销驾驶执照?一辆经过改装的车辆何以在市区道路畅行无阻,是谁放纵了这辆疯狂的跑车? 与此同时,“70
码”、“欺实马” 在网上迅速蹿红,成为新的网络名词,汹涌的网络舆论变得更加炽热。“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以 70 码的速度顶贴,顶起 5 米高 20 米远”、“我不想在 5 米的高度看风景” 和 “70 码速度,来杭州感受天堂” 这样的网络流行语
国内交规真的有这条吗?“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难以想象。。。没见过有车让人的耶,国内~(痛心地说)
有的。至于执行与否,就不知道了。话说国内也有国内的困难,行人也是乱穿马路,人又多,要是机动车让行人,估计半小时也通不过路口……
是的是的,中国就是人多,而且都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不管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
一声叹息啊